一、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该项任务重点要解决全区职业教育结构布局问题,以便更紧密的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将采取两项措施,一是紧扣产业链部署教育链,80%以上易地新建的职业院校建到工业(产业)园区;加强对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实现每条产业链有2所以上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精准对接,到2025年服务自治区重点产业的专业布点占比达到70%以上,切实提升专业与产业发展的衔接性和紧密度。二是推进“技能内蒙古”建设,按照“一区域一集群”“一地一策”“一校一品”,打造产教融合区域品牌,形成区域、盟市、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特色品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开辟职业教育对外合作新航线。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旨在推进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实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共四项举措,一是推动各盟市组建“应用型(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若干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联盟,实现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二是实施职业本科教育“引领”计划,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三是实施高职院校“提质”行动,推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促进高职教育整体提升。四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强基”工程,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夯实发展基础。
三、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行业企业举办或深度参与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共三项举措,一是制定《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鼓励支持企业依法举办和参与职业教育。二是通过建立负面清单、签订办学协议、订单式培养、开展实习实训等方式,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强金融、财税、土地等校企合作政策激励,提升企业参与办学积极性。
四、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激发职业院校的内生动力,是实现各项改革举措、破解职业教育发展难题的关键。将采取三项举措,一是在人才引进、校企合作、经费使用方面给予院校自主权,尤其是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取得的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低于50%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人员和受教育者劳动报酬,把用于支付教师报酬部分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也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二是制定公办中职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改革职称晋升和评价机制,建立校企“双聘”制度,实施产业教授选聘计划,出台“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三是打通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和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出口,提升社会待遇,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实现。
五、建立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和经费保障、健全评估督导体系等三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强调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履行支持发展职责;强调要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纳入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汇集各方力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